服务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设备退运进口
设备提前解除监管
进口货物退运国外(直接退运)
进口产品退运复出口
租赁贸易进口
修理物品进口
ATA展览品进出口
减免税设备进口
承包工程进口退运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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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复运进境,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代码为“4561”。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应当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以下简称规定期限)复运进境。
直接退运货物,监管代码4500,是指进口货物收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有关货物进境后、放行前,因海关责令或有正当理由获准退运境外的货物。
租赁进口货物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合同后,由境内企业租赁进口的货物。 在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监管方式代码表"中,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523",简称"租赁贸易"。
进出境修理物品是指进境或出境维护修理的货物、物品。监管方式代码“1300”,简称“修理物品”。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资源开发等业务。在海关业务中主要涉及监管方式有“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和“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