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巧克力是很成熟的品类,费列罗、瑞士莲、各类进口零食里巧克力占了很大份额。相比生鲜、动植物产品,巧克力进口没有那么复杂的检疫准入门槛,但它属于预包装食品,有两件事直接决定它能不能合法进口、上架销售:境外工厂的注册,和合规的中文标签。这篇文章就按事实,把巧克力进口的门道讲清楚。
先理清定性。巧克力(无论是块状、排块、夹心还是巧克力制品)通常以预先定量包装的形式销售,属于预包装食品——即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作为进口食品,巧克力要遵循我国进口食品的一整套监管逻辑,即"进口前严格准入、进口时严格检验检疫、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相比肉类、水产品这类高风险食品,巧克力的准入门槛相对低(一般不涉及指定口岸等特殊要求),但预包装食品的通用要求,它一样都不能少。
巧克力进口,一个前置的硬要求是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生产巧克力的境外工厂,正是需要注册的对象。
几个关键点:
- 注册名单可查。 海关总署统一公布获得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查询系统(CIFER,ciferquery.singlewindow.cn)查询。采购前核对你的供应商工厂是否在册。
- 产品类别要匹配。 不仅工厂要注册,进口的产品类别也应在该工厂注册的类别之内。没注册的类别,必须先获得注册才能进口。
- 注册编号要上包装。 已获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该要求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注册有效期为5年。
巧克力进口的另一个决定性环节,是中文标签。这是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的通用硬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进口巧克力的中文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通常需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或原产地、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以及营养标签等。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还应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标示营养标签(豁免情形除外)。
几个容易踩的细节:中文与外文含义应基本一致,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中文字号;标签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假、夸大或使消费者误解;配料表按加入量从大到小排列等。
关于中文标签,有一个监管方式的变化值得知道。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70号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了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但"取消备案"不等于"没有要求"——现在的模式是: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法检验;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也就是说,标签合规的主体责任落在了进口商身上。进口商需持有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海关提供。如果标签特别强调某内容(如获奖、法定产区、有机等),还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翻译件;声称有机的,须提供合规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巧克力进口的通关,走进口食品的常规流程。
大致流程。 确认境外工厂已注册、产品类别匹配 → 备好合规中文标签 → 进口商(收货人)完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 通过"单一窗口"申报报关 → 海关实施合格评定(单证审核、现场查验、必要时抽样检验)→ 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口岸查验与抽检。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巧克力实施监督抽检;被风险布控命中的,进行现场查验和抽样检验。查验会关注标签、货证是否相符等。经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
不合格处置。 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作退运或销毁;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含标签问题),可在海关监督下技术处理,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无法处理或处理后仍不合格的,退运或销毁。
把巧克力进口里最该抓住的点集中列一下:
境外工厂注册。 生产巧克力的境外工厂是否在海关总署注册名单内(可查CIFER:ciferquery.singlewindow.cn);进口的产品类别是否在其注册范围内;包装上是否标注在华注册编号。
中文标签。 是否配备符合GB 7718-2011、GB 28050-2011等标准的合规中文标签;必标项目齐全、中外文一致、无虚假夸大;进口商对标签合规负审核主体责任。
进口商资质。 进口商(收货人)是否完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特殊声称的证明。 若标签强调有机、获奖、法定产区等,备好相应证明材料(有机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主要依据。 涉及《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48号令)、GB 7718-2011、GB 28050-2011及海关总署2019年第70号公告等。具体产品和产地的要求,以海关现行规定为准。
热门资讯 / Hotnews
业务范围/ The business sco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