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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进口设备需要注意什么?禁止进口的有哪些?

文章作者:admin 日期:2021-12-07 阅读量:
  进口二手设备清关,要备好相关资料,根据进口港口的进口报关流程操作。 进口二手设备建议找专业进口报关公司代理,省心省力省事。下面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二手进口设备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以及禁止进口的有哪些?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二手设备进口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二手设备产品状况说明、生产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性的彩色照片;
 
  2)关于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
 
  3)涉及进口二手设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负责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使用地官方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有关中文使用说明书及近期照片;
 
  4)涉及进口二手印刷机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5)涉及进口发动机装置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机组使用时间记录或说明材料。
 
  6)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部门、环境保护部的门以及有关政府管理当局允许进口的批准文件;
 
  7)与进口实施3C认证制度管理的旧机电产品有关的销售、租赁、维修、再制造的3C认证证书。
二手设备进口
二手设备进口禁止进口的有哪些?
 
  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没有具体的HS CODE 明细,只是规定了目录或者范围:
 
  1、《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详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公告2001年第37号)
 
  2、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显示器等。(详见2005年第134号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部、海关、工商总局、认监委公告)
 
  3、带有以氯氟烃为制冷剂的工业和商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情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117号附件)
 
  4、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函〔2007〕200号附件)
 
  上述四种类型是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如擅自进口,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知海关进行退运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感谢阅读,以上就是对二手进口设备需要注意什么?禁止进口的有哪些?的介绍,部分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二手进口设备的详细事宜,欢迎致电详询,竭诚为您服务。